奖励决定(1)
奖 励 决 定东方奖字[2006]01号
在2005—2006学年度,张健琪、殷凤麒等16名教职工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教育教学任务,取得突出的成绩,现予以表彰。
一、优秀教师(8人),每人奖励500元: 张健琪、殷凤麒、钟晓星、于学良 杨培元、王建新、孙志忠、黄耀强
二、优秀班主任(6人),,每人奖励500元: 范永欢、贾勇、丁秀芳、赵玉琼、马燕、李举纲
三、优秀教辅人员(2人),,每人奖励300元: 马桂英、梁卫辉
此决定
石河子市东方学校 2006年9月9日
版权所有 石河子东方学校 严禁复制 © 2005-2007 技术支持:新疆教育网